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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、同权同价!
2023-03-21 13:17:25 阅读:1190次
9月6日,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。会议强调,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,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、同权同价,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中交易,适用相同规则,接受市场监管,这意味着土地流转市场空间广阔。
会议强调,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,事关农民切身利益,涉及各方面利益重大调整,必须审慎稳妥推进。试点县(市、区)数量要稳妥可控。要坚持同地同权同责,在符合规划、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,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、同权同价,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中交易,适用相同规则,接受市场监管。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,坚持先规划后建设,合理布局各用途土地。要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、耕地红线不突破、农民利益不受损,落实永久基本农田、生态保护红线、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要求。在今天的中国农村,“有地无人来种”和“规模经营找不到地”的情况同时发生,这一困扰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问题,甚至威胁到国家粮食安全。而我国土地流转市场空间广阔,以当前22亿亩耕地、每年500/亩的流转租金计算,每年就有1万亿的租金市场,如果按照30-50年的承包使用权,市场价值约30-50万亿。